年男子老董酒后与亲友去夜总会,谁知在下楼时一脚踏空不幸身亡。死者家属向事发夜总会提出巨额赔偿,受理该案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勘查了现场,并根据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鉴定结论,对案件作出了公正判决,使案件双方心服口服。 事主老董是安徽人。去年7月17日,3名亲友从老家来沪看望他,当晚他在浦东利津路一家菜馆招待客人。家乡菜加上家乡人,他们十分尽兴,喝掉2斤白酒。当晚9点宴席结束,4人又前往莱阳路一家夜总会,在那里又喝了2扎啤酒。玩到晚上10点,在同行3人暂时离开座位时,老董踉踉跄跄独自下楼,结果一脚踏空,摔落在夜总会二楼楼梯至一楼楼梯拐角处的平台上,最终不治身亡。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载明,老董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重度颅脑外伤。他的家属认为,夜总会管理疏漏,不仅楼梯通道灯光昏暗,也未在楼梯台阶处设警示标志,导致老董摔倒致死,要求夜总会赔偿70.1万余元人民币。由于交涉不成,死者家属于去年9月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把夜总会推上被告席。 为推翻原告的说法,被告夜总会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视频证据。从监控录像看,事发时楼梯通道灯光明亮,顾客均能上下自如。夜总会还向法庭指出,事发当晚老董饮酒过量,他应对醉酒失足身亡自负其责。 老董是在下楼梯时踏空丧命的,楼梯的设计是否符合标准?为弄清本案关键事实,审案法官特地前往事发现场做了勘查,法官们仔细丈量了每个台阶的宽度、高度,并做了详细笔录。经原告申请,法院还委托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对事发楼梯进行技术鉴定。 3个月后,鉴定报告出炉了,认定楼梯扶手、踏步级数等符合设计要求,但二层往下的梯段踏步高度存在瑕疵,由于施工原因存在1厘米偏差,同时楼梯二层往下第1级踏步也未采取防滑措施,有违《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的规定。 楼梯瑕疵与这起死亡案件存在因果关系吗?原、被告双方各执其辞。原告认为,楼梯不符合设计规范是导致老董失足摔死的根本原因;被告认为,鉴定依据的设计要求并非强制性规范,且1厘米偏差不足以造成老董一脚踏空,因此楼梯瑕疵与该死亡事件无因果关系。 根据查清的事实,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涉案夜总会楼梯通道不存在灯光昏暗的事实,且并无规定正常使用的楼梯须设置警示标志,因此原告上述两点诉讼理由不能成立。由于老董饮酒过多,下楼时踏空摔倒死亡,其本人应对这一后果负主要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从事大众的夜总会应向顾客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的建筑和设施,因其楼梯设计存在瑕疵,认定该瑕疵与老董失足摔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夜总会应对这起死亡事件承担30%的赔偿责任,应赔偿给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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