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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操纵电子称 诈骗获利12万获刑
发布日期:2011-06-20

一男子利用安装在电子称上的遥控装置,并通过遥控操纵电子称显示数字,非法获利12.5万余元。今天,记者从九龙坡法院获悉,该男子犯合同诈骗罪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被处罚金4万元。

去年1月,男子陈某伙同滕某、文某等人(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利用文某在九龙坡区一公司工作上的便利,在公司的电子秤上安装了遥控设备,以达到操控称重数据的目的。

去年1月21日,陈某等人到该公司洽谈购买废铜事宜,并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每公斤57元的价格收购公司废铜。因资金不足,陈某遂叫他人为其寻找购买废铜的“下家”。

次日,陈某、滕某等人以收购废铜的名义到该公司,并在称重时通过操控装在电子秤上的遥控设备,使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少于实际重量。同时,陈某的同伙带着找好的“下家”——一家废品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与陈某等人汇合。

称重后,陈某等人一起到公司财务部门核算称重数据及应付货款等,并根据电子秤上显示的8778公斤的废铜重量,以事先谈好的每公斤57元的价格收购了公司的废铜,并支付完货款。随后,陈某与同伙将该批废铜运到约好的废品回收公司。经称重该批废铜实际重量为11104.5公斤,并以每公斤54.3元的价格出售。

经审查,通过遥控电子秤称重数据的方式,陈某伙同他人骗取该公司废铜2326.5公斤。经鉴定,该批废铜价值125631元。另查明,本案的同案犯已退回赃款125631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宣判后,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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