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瓶装氢气为气源的供氢站、供氢装置和供氢作业。
使用氢气除执行本标准外,其他未作规定的问题,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
规程的要求。
1 名词术语
1.1 供氢站
汇流排间、实瓶间和空瓶间的统称。
1.2 供氢装置 (或称供氢系统)
贮存、输送氢气的设备、管道和附件的组合体。
1.3 气瓶
空瓶和实瓶的统称。
1.4 实瓶
在一定充灌压力下的气瓶,一般以40升水容量,150公斤力/厘米^2压力计算。
1.5 空瓶
无压力或在一定残余压力下的气瓶。
1.6 集装瓶
用框架固定的若干气瓶的组合单元。
1.7 放空管
向大气中直接排放氢气的设施。
1.8 阻火器
防止氢气回火的一种安全装置。
1.9 含湿氢气
具有一定相对温度,且在输送过程中能达到饱和并析出水分的氢气。
1.10 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1.11 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和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