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荣溢强物资再生回收有限公司
诚信指数 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首页
企业介绍
资质荣誉
产品列表
商业信息
企业新闻
招聘信息
企业名片
客户留言
产品资料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一比多
您现在的位置:苏州市荣溢强物资再生回收有限公司 > 企业新闻
 
企业新闻
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立法的“十道槛”
发布日期:2010-04-14

 在中国这样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的大国,要想制定满足全国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法律,必须有把握全局的观念和高超的立法技巧。在我国电子电器产品更新换代高峰期已到来之际,政府部门应致力于制定规则和管理办法,依法行政,而把依法办事的权力下放给行业中介组织,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充分调动生产者、销售商和回收处理企业合作开展WEEE回收体系建立的积极性,减少管理资源困置和浪费,特别是在当前物资回收市场亟需整顿和促进发展的情况下,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项目试点适当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遗憾地是,国家早在两年以前就已分期分批确立的四个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示范项目的重要特征是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然而在基层庞大的废品回收市场却找不到落脚点。

    政府“角色错位”

    面对国内电子废物回收市场现状,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目前我国还远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体系。一方面是大量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被“回收大军”以非专业手段进行拆解处理,出售铜、铁、塑料等可赚钱再生资源的同时将污染物随意丢弃,生意红红火火;另一方面则是政府授权并且出资待建的试点示范项目明知道“无米下锅”,却偏要拿纳税人的钱将“炉灶”砌筑得豪华气派!

    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告诉我们,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各类市场主体和经济成分发自内心并自主追逐自身物质利益化的经济行为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候鸟型的经济”。气候好,环境适宜,候鸟就会不期而至,所谓“气候好、环境适宜”就是讲要少一些人为打扰和干预。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从许多新兴市场的转型过程可以看出,对政府干预和准入监管越多的国家,腐败和地下经济就越严重,其经济就越萎靡不振。从世界范围看,电子废物循环利用仍面临一些难题,相关的国际标准还不完善,处理方法和经营模式也在探索之中。

    在新兴产业投融资体制不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失误难以追究责任的情况下,很难避免国债资金项目盲目决策和重复建设。因此,政府必须从“投资一线”退下来,按国际规则游戏,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合资组建政府许可的专营公司,把立项和投资的权利还给企业(专营公司),让真正具有独立利益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去“冲锋陷阵”。政府部门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多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所要求的“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国家战略缺失

    彻底报废的电子电器产品是资源的富集体,资源性和污染性并存是电子废物的一个属性。电子废物循环利用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新兴产业,其产业活动与其它行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是很多行业、部门、产业体系中环境保护和资源再生的抽象组合,属于概念性新兴行业,是一种战略型和政策引导型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战略地位,对其管理不能简单地象行业管理那样由一个部门包揽,要施行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然而,目前我国电子废物的不合理拆解和处理处置活动处于无政府管制状态的主要原因在于,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专门规范电子电器产品的法律,行政法规存在严重缺陷,已颁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及尚未颁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政出多门,法律责任不完善。导致目前电子废物循环利用市场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至今我国还没有关于再生资源暨废旧电子电器循环利用的国家战略。在缺乏总体战略指导的现阶段,区域性微观层面上重利用而轻回收的的所谓“试点示范项目”,因为没有统一目标和制度保障而很难形成核心竞争力。

    压倒“官僚作风”

    所谓制度,即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绝大多数基础产品如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都是由政府制定游戏规则,并使其成为的标准,没有标准的时候,一切都是混乱的。实际上,国内有关电子垃圾的立法早在几年前就被提上议事日程,却一直没有正式宣布出台。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欧盟两个《指令》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对正在悄然崛起的新兴产业究竟有何影响?保护民族产业发展应当是最主要的一点。

    从政策制定等方面保护民族产业发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有可能是滋生“官僚主义”的土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关心低收入社会群体对二手电器的需求,只知道发号施令而不进行社会调查的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在新兴产业——绿色拆解业(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崛起的现阶段,在废旧家电回收市场管理方面时隐时现,2005年第134号《公告》就是一个很现实的例子。因此,借助舆论导向压一压“官僚作风”漫延势头,在现阶段似乎是有必要的。

    2004年9月,一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高挂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酝酿了3年之久的《条例》终于浮出水面。2005年下半年,业内人士发现《条例》(送审稿)删掉了“及电子产品”字样,而且很有可能“胎滞腹中”,是因为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组织清华、北大、政法大学教授等专家起草《循环经济法》,初稿为《循环经济促进法》,厦门会议将“促进”二字删掉,该法的颁布(预计在2007年8月)将《条例》制定的法律依据因《清洁生产法》和《固废法》对特殊废物(电子垃圾)未设定完整的法律责任的缺憾得以弥补。眼下可能正是关注《条例》颁布的业内人士最难熬的时刻,那些期等着《条例》尽快出台的人们今年可能要失望了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苏州市荣溢强物资再生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蠡口   邮政编码:215100
联系人:孙小姐 ( 经理 )   电话:0512-69372178   手机:13616278411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