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密资格认证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和经济实力;
3、相应等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
4、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5、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申请从事武器装备总体和系统科研生产的,还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组织、协调能力。
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
3、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佣外籍人员,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