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翻新轮胎,这种轮胎强度和安全性不如新胎,一般只装于车辆后胎与新胎并装使用,不宜用于前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章第四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
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
沈阳翻新轮胎,国家强制性标准GB7037-2007《载重汽车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必须标示“RETREAD”或“翻新”字样,还需标志翻新次数,翻新批号。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