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阳区被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认定为以红花、续断为主要品种的“云药之乡”,实现保山市“云药之乡”认定零的突破,保山市同时获得这一称号的还有腾冲县和龙陵县。 “云药之乡”建设是省科技厅和省药监局为了促进我省中药材产业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实现《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08—2012年)》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第二期建设方案(2008—2012年)》的目标任务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认定项目,主要将中药材产地环境良好,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中药材发展潜力,注重中药材资源保护、规范种植与持续利用,参照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中药材生产、对全省中药材产业起到较好示范作用的县(市、区)评定为“云药之乡”。根据《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云药之乡”认定的县(市、区)将获得20—3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并将在今后的中药材产业发展上给予优先支持。 隆阳区具有悠久的中药材种植、加工历史和传统经验。得天独厚的立体气候条件,使我区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并适宜多种中药材的培育种植,全区可供中药材种植发展面积近20万亩。
—2—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将大力发展生物药材种植作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特别是加快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的重要举措,以中药材龙头企业带动为依托,严格按照GAP等有关标准和规范,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大力推广规范化科学种植技术,逐步建立标准化种植生产基地,扩大种植规模,提高种植质量和药材品质。经过努力,形成了政策导向明确、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区红花、续断规范化种植面积已达4.5万亩以上,覆盖全区5个乡镇70余个村委会,实现年总产值1亿余元。获得“云药之乡”称号,将对推进隆阳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产生积极作用。 (杨明朝 万长青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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