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房地产(农村宅基地)法律事务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
4、 代理刑事、民事、商事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
5、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参与各项民事调解活动;
6、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
7、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注册商标;解答各类法律问题、代为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以及与法律有关的其它文书。
本所以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房地产(农村宅基地、建筑工程建设、房屋买卖、房地产权属变更)法律服务为特色,以民事代理(交通事故,婚姻继承,人身伤害,医治医疗、债权债务、商业贸易,金融代理,国际事务等纠纷)及非诉讼代理为主打产品。本所的宗旨:求真务实。实行“狼性管理”的精英模式。律师服务团队法律功底坚实,既有敢于斗争,坚持原则的一面;又有善于把握机会,随机应变的能力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