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芝电视售后】液晶电视“三包”期内如何维权?
“三包”期内液晶电视坏了,但原机型已经停产,维修已无配件可换,可能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随着电子产品和家电的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快,售后维修正在遭遇“无米之炊”的尴尬。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说是完全束手无策,往往一个零部件的损坏,无法更换,就等同于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液晶电视就成了一堆废铁! 今天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些关于家电售后的知识。根据“消法”和“三包”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在无人损害的情况下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如果家电产品仍处于国家法定的“三包期”内,销售者、维修者需要继续承担免费的维修、更换义务。 关于配件在售后过程中的供给,《三包规定》第七条规定,生产者应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也就是说,根据产销情况,厂家应储备产品停产后的配件的期限是5年。产品停产,三包或服务期内,没配件不能修就得换或退。商家需要履行更换义务,且更换新产品也不要承当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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