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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如何看交通信号灯
发布日期:2012-03-06

兰州信号灯厂家建议根据 1302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 38、40、41、42、43条、《省条例》第58条第7项
兰州信号灯厂家建议根据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兰州信号灯厂家建议根据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兰州信号灯厂家建议根据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兰州信号灯厂家建议根据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兰州信号灯厂家建议根据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兰州信号灯厂家建议根据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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